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国侦侦探公司官网!

正规合法!专业高效!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全国咨询热线:tuiguang9007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常见问题

全国咨询热线:
tuiguang9007
行业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离婚探望权的内容是什么

作者:admin 时间:2025-06-0910 次浏览

离婚探望权的内容是什么

一、离婚探望权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其内容包括:一是探望方式,可分为看望式探望和逗留式探望,前者是指非抚养方到对方家中或指定地点,定期看望子女;后者是指在约定或判定的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二是探望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

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意愿、生活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确保探望既不影响子女正常生活和学习,又能满足不直接抚养方与子女交流情感的需求。探望权旨在保障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联系,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二、离婚后探望权行使受阻法律如何解决

离婚后探望权行使受阻,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首先,双方可先尝试协商,以平和方式就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重新达成一致,保障探望权顺利行使。

若协商无果,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自己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确定探望的具体安排。

若对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里的强

制执行并非直接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而是通过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促使其配合探望权的行使。若对方多次故意阻碍,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离婚后探望权行使受阻该如何维权

离婚后探望权行使受阻,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明确告知对方自己有探望孩子的法定权利,阐明保障探望权对孩子成长的益处,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若协商无果,可寻求有关部门或机构调解,如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由其从中斡旋,促成双方就探望权行使方式、时间等达成协议。

若调解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作出判决。若对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当谈及离婚探望权的内容是什么,其涵盖多方面。探望权不仅包括直接见面接触孩子,还包括与之共同生活一段时间的权利。例如可以定期带孩子外出游玩、陪伴学习等。而且,探望的方式、时间等可由离婚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判决。在实际行使探望权时,还可能涉及诸多细节,像如何保障探望的顺利进行、遇到对方阻碍该如何处理等。倘若你对离婚探望权的具体内容及相关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尽解答,消除困惑。